在签署装修合同的时候,不少人会对合同上的各种词汇感觉到迷惑,发包方、承包方等是指哪些人群?他们各自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?如果不了解这些用词,你很有可能会陷入家装纠纷当中,下面一起来看看这些词汇的介绍吧。
发包方:有权装修的甲方
在合同上往往会看到发包方这一个字眼,有时候会以甲方来代替。这里的发包方,一般是指该房屋的产权人,如果装修由非产权人负责,那非产权人应该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,或由发包方证明自己对房屋有权装修,发包方应该在有权装修的情况下与装修公司签署合同,否则合同视为无效。
实战实操:
国外的姐姐委托国内的妹妹装修自己名下的房子,妹妹可能无法提供房产证和姐姐的公证委托书,这种情况下,装修公司会要求妹妹以书面形式证明自己对房子有权装修。
承包方:有企业资质的乙方
承包方和发包方是相对而言的,承包方在合同上更多的以乙方来表示,这里指的是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,并有装修相关资质的企业。
实战实操:
怎样才是符合要求的承包方?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,要看承包方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和企业资质证书。如果是与企业的分公司签订合同,签署的合同还需要加盖分公司的上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。
施工代表:仅负责合同履行
对于施工代表的权限问题,是家装中最常出现纠纷的地方。施工代表是承包方(乙方)指派的全权负责合同履行、按照要求组织施工的驻工地代表。施工代表有义务促进工程保质、保量、按期完成。如果施工代表更换,承包方(乙方)需要及时通知发包方(甲方)。
实战实操:
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合同变更、设计变更、工程款支付等情况,这时候施工代表无权代表装修公司(承包方)作承诺,施工代表可将甲方意见反馈给公司,甲方应以装修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为准。
施工人员:防止“下出笼”
施工人员是装修公司聘请负责完成合同项目的人,新的装修合同规定,由发包方(甲方)私自与施工人员或者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的施工内容、增加施工项目引起的一切后果,由甲方自负,如果给承包方(乙方)造成损失,甲方应给予赔偿。
实战实操:
装修中这种“下出笼”的情况常有发生,家装每个项目未必都与设计、合同相一致,比如布水电路的修改、用料的更改等,甲方为了图方便,私下与施工人员协商完成更改,后期发现了问题,装修公司却不负责维修工作,让装修多走了弯路。因此,甲方在对装修设计、合同项目等更改时必须找到装修公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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